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支经八路(支纬七路至万锦大道段)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支经八路(支纬七路至万锦大道段)道路工程已经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瑞发改投[2024]1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瑞安市江南物流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支经八路(支纬七路至万锦大道段)道路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854万元,工程概算283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90万元,建设规模:工程新建道路全长约230m,道路红线宽度24m,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总用地面积6050.25㎡。建设地点:位于瑞安市站前单元,西起支纬七路,东至万锦大道。
2.2招标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管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交通智能工程、电力工程、路灯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748.6288万元。
2.3施工工期:24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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