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通州张家湾棚户改造项目监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次招标 通州张家湾棚户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交通标志标识、交通信号灯、道路监控系统、照明工程、相关审批及移交手续等。
1.交通标志标识:禁令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告示标志、交通标线、防撞设施等(含土建、结构等)。
2.交通信号灯: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方向指示指示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含土建、电气、外电源等部分)。
3.道路监控系统:随路市政监控系统为摄像、传输、控制、显示及记录等(含土建、电气、外电源、前段设备、终端设备、通讯光缆等部分)。
4.路灯照明工程:满足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夜间行车,为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设置的照明工程(含土建、电气、控制、外电源等部分。)
项目地址:北京市通州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 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5 近3年内(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同一项目的同种物资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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