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禹越镇天皇殿村基础配套提升工程(S13服务区东段涵洞道路工程)发包公告
发包编号:德禹招【2024】014号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2024年度禹越镇天皇殿村基础配套提升工程(S13服务区东段涵洞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德清县禹越镇天皇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邀请注册地在德清县内的独立法人参与竞包,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本项目2024年度禹越镇天皇殿村基础配套提升工程(S13服务区东段涵洞道路工程),项目位于德清县禹越镇天皇殿村。本工程道路路线长约519m,水泥砼路面宽3m~4m;桩 号K0+380~终点附近道路两侧新建混凝土挡墙78m, 左侧新建混凝土边沟121m,下穿(S13) 练杭高速公路处新建雨水泵站一座,雨水泵站设计排水规模为1000m3/h。泵房采用地下式,由进水格栅、雨水泵池、出水井组成。其中泵池内尺寸为4.0×3.5m,出水井尺寸为1.2×3.5m。进水格栅与泵池之间连通,泵池内设2台潜水轴流泵,水泵出水管接入出水井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发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计划工期60日历天,质量目标为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柒拾万伍仟伍佰捌拾元整(705580元);计算方式:发包控制价766935元*92%=705580元。
3、竞包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必须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竞包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4本次发包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发包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包人竞包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发包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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