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陀区白沙至柴山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下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普陀区白沙至柴山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地点位于普陀区白沙岛和柴山岛。本项目路线全长约207.628米,全线设置桥梁204.364米/1座,两侧接线道路进行改造,按四级公路(Ⅱ类)标准建设,桥梁全宽6.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接线道路、交通标志、路灯、护栏等其他附属设施,全线共占用海域5.21亩。
2.2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一个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范围为公路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及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施工专用技术标准编制、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
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为3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止 (不包括各阶段设计文件审查、等待批复时间) 。
(1) 合同签订后 20天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2) 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 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10份;
(3)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 20天内,通过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10份;
(4) 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后 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10份;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5)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建设工期2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设计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的电子版一份。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或主要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且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3.3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 (补充 、答疑 、澄清) 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请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19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 (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 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开标2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舟山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兴北东路599号
联系人:徐宇鸿
联系电话:0580-3016250
招标代理人名称: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171号5楼
联系人:王黎波
电 话:0580-3880008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或主要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且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各方须在资质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专业工程,否则联合体不予认可。 3、投标人应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
附录2资格审査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设计: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条四级及以上等级新(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任务。 勘察: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条四级及以上等级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勘察任务。 |
注:1、业绩证明材料:(1)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中工程规模和内容需在施工图批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合同协议书中体现;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未体现出工程规模和内容,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批复(准予许可)的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县(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项目批复文件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予以认可。
5、如查实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材料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并建议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6、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应附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按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的投标人所承担的专业工程相应业绩来认定。
7、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如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本表要求的,予以认可。
8、若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是采用全过程咨询、EPC、投资类(含PPP、BT、BOT等)模式招标的项目,承担相应专业且满足上述业绩评审标准的,均予以认可。
9、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须按联合体协议书上的分工各自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10、以分包形式承接勘察和设计的业绩,本次招标均不予认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 65周岁以下(含 65周岁);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条四级及以上等级新(改、扩)建公路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条四级及以上等级新(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的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资格证书); |
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 | 1 | 由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路线分项负责人担任。 |
注:1、主要人员证明材料应附:
a .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或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如果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投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是本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
b. 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注册岩土工程师等)的扫描件,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浙江交通->信用交通->交通工程基础信息)人员职称等相关证书公开信息打印件(如公开)等。
c.对主要人员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图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扫描件,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人员的姓名、任职及工 程建设规模、技术指标等评审要求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批复(准予许可)的行 业主管部门或项目所在地县(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完成时间认定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提供的人员业绩是采用全过程咨询、EPC、投资类(含PPP、BT、BOT等)模式招标的项目,承担相应专业且满足上述业绩评审标准的,均予以认可。
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3、本次投标的上述主要人员之间不可兼任(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除外)。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应任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任职的认定以主要人员资历表填报的在职单位为准。各分项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相应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
附录4资格审査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网站(https://credit.zj.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注:1、投标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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