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24年-2025年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及维护工程
2024/2025BZBXGX-SG01标、2024/2025BZBXGX-SG02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2024年-2025年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及维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了保证泰州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有效管理维护,保持良好的物理技术状态,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决定实施2024年-2025年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及维护工程建设,工程范围包括该中心已接养的国道(G328、G344、G345、G523)、省道(S229、S231、S232、S333、S334、S351、S352、S355、S356、S465、S504、S506、S610)以及合同期间新接养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及维护工程的施工。
2.2建设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集中更新改造及巡查维护。
(1)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集中更新改造:根据设计排查结果及施工图设计实施;
(2)交通安全设施巡查和维护:按照巡查里程及申报确认的工程量实施。
2.3 实施计划
2.3.1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集中更新改造
2024-2025年每年计划实施1-2次集中更新改造,由设计单位排查,中标单位根据施工图设计和建设单位指令实施。
2.3.2交通安全设施巡查和维护
按照里程、建设单位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交通安全设施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置。
(1)基价类项目:内容包括维护巡查,标志、警示桩等相关设施的扶正、加固,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按照实际巡查里程以1公里(双向)为基准形成基价计量,巡查频率为2次/月双向全覆盖巡查。
巡查要求:①按要求规范开展巡查工作,形成巡查记录(格式另定),每次巡查完成后上报当期巡查报告。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基价类项目需及时处置,涉及单价类项目需及时申报并根据建设单位指令处置。②巡查车辆需统一行业标识,安装GPS及行车记录仪,保证后台可实时查看监管。③对危及人车安全的标志标线及设施缺陷必须及时申报修复,响应处置时间不超过60分钟,物理状态或一般功能缺陷的修复不超过48小时,轻微物理或功能缺陷修复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单价类项目:内容包括标志、交通安全设施的非正常损坏和标线的缺失磨损等功能性修复,设施的增设和拆除,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设施抢修以及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整治等。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分别为2024/2025BZBXGX-SG01标和2024/2025BZBXGX-SG02标。
(1)2024/2025BZBXGX-SG01标,合同估算价1350万元/年。
施工范围:泰兴市、靖江市、姜堰区G328、G345、S229、S231、S232、S334、S355、S356、S504、S610以及合同期内新接养的普通国省道。
(2)2024/2025BZBXGX-SG02标,合同估算价1300万元/年。
施工范围:兴化市、海陵区、高新(高港)区G328、G345、G344、G523、S229、S231、S232、S333、S351、S352、S465、S355、S506以及合同期内新接养的普通国省道。
2.5合同期限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共分2个服务期,其中第一次服务期为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止,第二次服务期为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2024年、2025年,建设单位分别对当年服务期内完成的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及维护工程组织交工验收。
缺陷责任服务期:交工验收后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3)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企业较好地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或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 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6)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7)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8年12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较好的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普通国省道(或高速公路)标志标线更新改造或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维护项目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9)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1)提供企业连续近三个月(2023年9月~2023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员明细中必须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人员为退休人员返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
(12)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投标人可同时投报2个标段,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照2024/2025BZBXGX-SG01标、2024/2025BZBXGX-SG02标的顺序进行。即投标人在2024/2025BZBXGX-SG01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仍可参与2024/2025BZBXGX-SG02标段的开标、评标,但不再参与第二信封入围名单的推荐,并依此类推。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不因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影响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入选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393382
招标代理: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
联 系 人:张辉、陈健
电 话:0523-86882663
电子邮箱:125151172@qq.com
8. 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 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 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 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4年1月5日00:00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0:00时。
招标文件获取:(1)未交纳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 段投标文件;(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 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 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9:30时)前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0:00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对第二信封进行解密,系统根据通过第一信封投标人情况自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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