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樟木头镇主干道及政府周边等智慧路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
3、招标人:东莞市樟木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樟木头镇主干道及政府周边等智慧路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拟定在东城路、柏峰一路、柏峰南路、银河中路、银河北路、镇政府周边(双向共13.5公里)升级改造路灯杆及配套设施,在圣罗兰桥、石马河大桥美化灯光升级改造。
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9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12月0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03月04日。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8,234,009.50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樟木头镇主干道及政府周边等智慧路灯升级改造项目(一期)(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含五部分:一是东城路、柏峰一路、柏峰南路、银河中路、银河北路升级改造路灯杆355杆(包含智慧灯杆),并对沿途的交通标志牌、信号灯进行合杆。二是拆除原有老旧供电缆并重新建设全长约13.5公里,翻新原有箱变设施3套、配电设施3套,并按需新增箱变设施1套配电设施4套。三是镇镇府周边翻新老旧灯杆20杆,新增庭院灯21杆。四是对圣罗兰桥、石马河大桥的桥体进行美化升级改造,新增镭射激光灯、四向壁灯、投光灯、点光灯、轮廓灯共计897盏。五是通过政务云资源搭建智慧路灯管理平台并预留功能模块,接入原有管理平台与原系统数据互通,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9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关于明确采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9〕36号)》组建,其中3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6人于2025年11月27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出。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件。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为招标人派出的代表。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专家四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三、开标记录
1、2025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9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8家,不符合要求的1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8家投标人解密成功,1家投标单位未解密或解密未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8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1家。
6、投标人对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7、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将所有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打包并将数据同步到评标系统。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1、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东莞市樟木头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人)
广东溢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公证部门)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2、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至2025年11月28日13时30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9)。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的,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上述评标项目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 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评标办法附表2-2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
商务标部分评审标准(10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信誉及获奖 情况 | 3分 |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获得过市政类项目业绩奖项的: (1)获得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获得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不重复记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⑤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得分。 |
2 | 企业类似业绩 | 3分 | 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每完成1项类似施工业绩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类似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②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③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中提供的有效业绩材料原件扫描件均可作为评审依据;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为该业绩的牵头人,并提供作为牵头人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中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内容),否则不得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施工与其他内容(如设计、咨询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施工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以及施工部 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许可证)、有效的施工合同关键页(须能反映合同签约双方已盖章签字)、由行政部门盖章签发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有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公章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3 | 拟投入项目管理 机构及人员情况 | 4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注:①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作为评审依据。②需提供投标人企业近6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为投标人总公司或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均予认可) |
注:1、上述评分标准栏目内容仅供参考,招标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如采取商务标评标,评审类目不能小于三项。如采取范本内预设类目,分值不得大于范本各类目预设最高分值。
评标办法附表2-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评分 | Y=40分 | 价格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Yn=丨Gn-T丨×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最低报价和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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