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东湾大道(沙角段)工程起点接靖远大桥,与西正一路平交,终点接东湾大桥,与东环一路平交,道路全长约4.995km(含规划一路、教育路、东环二路三条被交道),路基挖土方9.53万,填土方21.06万;桥梁48m/1座,框架桥4座(2-6×4.3、3-10×4.0、2-10×均5.25、3-6×4.3);给水11174m,绿化灌溉给水12303m,雨水11964m,污水9401m,海绵城市3463m,中央分隔带渗沟1302.4m;智慧路灯347套、电缆沟及排管12.127km、交通标志325套、交通标线标记1.8万平、绿化苗木3301株、绿化面积5.13万平、苗木迁移2793株,河道整治及防护5处、施工交通疏解工程四个阶段。
二、采购人信息需用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杨亭郁 (17322115969 )
邮 箱:171478137@qq.com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虎门镇路东社区新安东路82号中铁十五局
三、询价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2、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和相关的技术能力,并且投标人在2021年度和2023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4、报价单位承诺产品质量应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提供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及各种检验证明文件。
3.5、发票要求: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相关售后质量、服务承诺等。
四、产品性能指标、技术规格书
4.1、说明:本图尺寸均以厘米为单位。
4.2、立缘石适用于车行道侧石和绿化交通岛侧石;压条石适用于人行道压条和绿化带压条;平石适用于行车道边。
4.3、路缘石为花岗岩石料,其质量技术指标应符合《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标准的要求。
4.4、花岗岩材料的密度≥2.56g/cm3/,吸水率≤0.4%,干燥及及水饱和强度≥135MPa,干燥弯曲强度≥8.0MPa,水饱和弯曲强度≥8.3MPa,耐磨性≥25a(1/cm3/)。
4.5、花岗岩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应同时满足I/Ra≤1.0和Ir≤1.0。
4.6、花岗岩路缘石要求均匀,不得有坑窝、划痕、缺棱、缺角、裂纹。表面纹理均匀、顺畅,不得有明显影响观感的色线或色斑。
五、采购内容
5.1、本次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立缘石 | 150*300*1000mm | 块 | 6000.00 | |
2 | 花岗岩压条 | 150*150*1000mm | 块 | 4500.00 | |
3 | 花岗岩车止石 | φ240*730mm | 个 | 180.00 |
备注:
1.以上物资数量、规格、型号为暂估数量,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以买方要求通知为准,按照实收过磅计量。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时间为准。
3.清单报价为到场含税价,包含原材料费、包装费、生产费、卸车费、运输、安全、税金、利润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费用的总和,在合同有效期内始终不变。
六、交货地点及日期:
交货地点: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莞滨海湾新区东湾大道(沙角段)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具体地点以甲方通知的到货地点为准)
交货日期:根据甲方施工进度随用随到
七、产品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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