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2-116;永公采【2022】202 号
2.项目名称: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4130000.00元;最高限价:¥34130000.00 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1 | 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期)项目第一标段建设 | 33860000.00 | 33860000.00 |
2 | 2 | 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期)项目第二标段监理 | 270000.00 | 27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第一标段:通过建设高清视频监控系统、交通信号灯、非机动车违法抓拍系统,同时设置配套的电子警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改善交通运行状况,实现交通管理的智能化和高效率,最终实现有序、安全、畅通、经济、环保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部分内容;
第二标段:永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期)项目的监理工作
5.2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5.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5.5工期/监理期:
第一标段工期:24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期: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5.6质量要求:合格
5.7质保期:第一标段:3年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相应的分支机构,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并同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允许使用总公司的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但须提供总公司的投标授权委托函)。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该时间段内无纳税或符合国家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第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号的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特别提醒:未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2年12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1.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1.3根据《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注意事项及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
2.监督部门:永城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联系方式:0370-511307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市公安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中段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19803707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联系人:郜琳娜 范昂
联系电话:18437006799 0371-86258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琳娜 范昂
电话:18437006799 0371-86258838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在此期间CA数字证书请勿进行变更、延期等操作。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www.ycggzyjy.com:7001/ggzy/)下载永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www.ycggzyjy.com:7001/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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