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巴林左旗100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标段四)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090x02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旗境内
1. 招标条件内蒙古能源巴林左旗100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已在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风电项目代码2312-150422-04-01-615776,光伏项目代码2312-150422-04-01-566906,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林东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巴林左旗100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标段四)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内蒙古能源巴林左旗100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场址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旗境内,拟建风电场场地地貌山势总体走向呈北西向。地貌类型以低中山为主;拟建的光伏场址位于场区南部,地势较开阔平坦,地面高程约580.00m~600.00m,属缓坡地貌,地形坡度5°~10°。地表植被主要为低矮灌木,用于治理沙土。本期风电项目建设容量90万千瓦,装机规模为单机容量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90台,光伏项目建设规模10万千瓦,配置150MW/300MWh储能装置。
本项目新建2座升压站,分别为1座500kV/220kV有人值守升压站和1座220kV少人值守升压站,220kV少人值守升压站通过单回220kV线路接入本项目500kV/220kV有人值守升压站,220kV线路导线选用JL/G1A-2*630型钢芯铝绞线,联络线路长度约33km。500kV/220kV有人值守升压站单回500kV出线接入阿旗北500kV变电站(最终以接入系统方案的审查意见为准)。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境内。
2.3规模:90万千瓦风电,10万千瓦光伏。
2.4工期:预计于2024年10月20日开工,2025年8月10日升压站安装调试完成并反送电,2025年10月20日全容量并网,计划工期:36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及内容:
2.5.1内蒙古能源巴林左旗100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工程施工划分为四个标段。
2.5.2内蒙古能源巴林左旗100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升压站PC总承包工程(标段四):本标段为PC总承包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500kV/220kV有人值守升压站、220kV少人值守升压站(含两站之间1回220kV联络线路,长度约33km)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调试、竣工验收及送电等工作。
(1)设备、材料供货:承包人承担本标段所需的500kV/220kV有人值守升压站和220kV少人值守升压站(含两站之间220kV联络线路,长度约33km)500kV主变、220kV主变、预制舱、各电压等级配电装置、SVG、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风功率预测设备、光功率预测设备等)、计算机监控与保护、通信、通讯及计量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同时,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含堆场)、场内外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包括升压站区域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货、保管及安装。
(2)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承包人负责本标段范围内所有建筑(含地基处理)、安装和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工作,负责配合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工程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和启动试运工作等,负责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和电网公司的验收工作(包括项目报装及并网手续办理),负责消防、防雷、防洪等方案施工和验收及其他专项验收工作(详细划分界限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等)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标识等标志标识的制作、挂牌工作、所有安全标识警戒线(含材料购买,并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
(3)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特殊试验、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及保护定值整定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一次调频装置性能测试并通过电网验收,满足发包人后台数据远程传输要求;设备第三方检测,稳控装置、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和输入、SVG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通信工程技术服务,电能质量测试、场站/SVG设备电磁暂态仿真建模、场站/SVG设备机电暂态仿真建模、二次安防等保测评、涉网试验等。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提供的设备须高度开放通信接口,开放系统的通信协议,满足招标人系统集成的需求,并且可以免费配合招标人完成系统集成平台的开发工作。
负责办理并网手续包括不限于设备编号、场站命名、线路命名、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电能表计及相关设备的校验和验收、电力公司并网验收、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取得最终监督报告和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电力业务许可证及购售电合同办理等,承担本项目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
负责办理项目开工的行政许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消防图审及报备等;
(4)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
(5)负责合同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的工作。
(6)负责项目范围内大件运输道路的平整及处理,大型设备运输所需场内外的交通运输改、扩建、加固、拓宽、扫空障碍、道路修复(恢复)、二次倒运场地租赁及相应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7)按照要求完成项目专项审批和验收手续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手续办理。(详见附表: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8)负责在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呼和浩特市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呼和浩特市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9)负责项目的智慧场站建设、5G网络全覆盖。按照下发的《新能源场站5G网络覆盖技术要点》、《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技术要点》执行。
(10)本标段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要求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详见附件《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监控平台(视频中台)、内蒙古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管控平台、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配套220kV少人值守升压站、500kV/220kV有人值守升压站和两站之间220kV联络线路,以及与本标段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9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表)
注:表格中未明确,但为保证本工程完整性所不可或缺的工作由承包人承担。
2.5.3甲供设备、材料划分
本标段甲供设备材料为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其他材料由投标人采购。
2.5.4施工界线划分:
35kV线路终端塔至有人值守升压站、少人值守升压站35kV配电柜接线端子电缆、光缆由其他标段施工。
有人值守升压站10kV线路和10kV备用变压器切改,办理用电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按照永临结合实施。有人值守站水源管道接入,按照永临结合实施。
少人值守升压站打深井、永临结合10kV线路及站备变由本标段施工。
有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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