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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路新建工程监理

·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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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一路新建工程监理标段监理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一路新建工程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审批投初〔2022〕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一路新建工程监理(标段)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相城区太平街道,道路呈T字形,其中:北段东起兴太路,西至G524;南段北起经一路北段,南至朗力福大道。

2.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经一路,道路呈T字形,其中:北段涉及路长约2390米,路宽约24至27米;南段涉及路长约357米,路宽约24米。同步建设道路沿线跨越新开河、聚金河、中泾港和支五河的桥梁4座,聚金河桥跨径为32米,新开河桥、中泾港桥和支五桥跨径均为20米,同步建设道路沿线公交站台、交通标志、路灯照明、绿化景观和综合管线等。项目总投资约19485.68万元,其中建安费暂定为17054.85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受监工程建安费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监理费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天)
E3205010304039186002001
经一路新建工程监理
经一路新建工程监理
205.15
548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申请人 □总监理工程师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00:002022年10月24日23:59: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02日 10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其他明确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2各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7.3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5、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8、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3)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的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4)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均入围,如果资格预审合格单不满3家,则重发公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218.4.45.172: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9.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太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兴太路272号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苏站路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2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杨丰玮
联 系 人:
王倩倩
电 话:
0512-69570398
电 话:
0512-67224601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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