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广场人行通道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专业分包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 , 拟对市民广场人行通道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专业分包 项目进行 公告 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 要求 的 供应商 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名称: 市民广场人行通道工程交通标志标线专业分包 。
(二)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三) 采购预算 / 最高限价 : 150047.10 元 ( £ 含税 R 不含税 )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808.26 元,规费为 556.74 元) 。
(四) 合同履行期限 : 15 个日历天。
(五) 采购 内容: 本次招采本项目交通标志标线专业分包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 详见附件 1
(二) 合同履行期限: 15 个日历天
(三)付款方式:
1. 本项目工程款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2. 进度款:农民工工资按月据实足额支付(若农民工工资超过对应月完成产值的 80% 时,超出部分的农民工工资由成交供应商补齐后支付);
3. 结算款:项目完工后根据收方计量结果支付至产值总金额的 80% ,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完成内控流程结算后,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甲方结算审核结果 30 日内予以确认,若不予确认或未能确认又不能提供合理佐证资料的,视为认可采购人结算审核结果,甲方于次月支付至含税总金额的 97% ,剩余 3%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据实无息退还,质保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质保期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
4. 成交供应商在申请付款月 20 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采购人在审核完成后于次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款。
5. 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足额开具正规合法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
6. 结算方式:【合同附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含税单价(详见合同附件五)乘以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 ×(1+ 实际开票票面税率 ) 进行结算。
(四)验收标准:
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条款内容进行验收。
( 五 )履约保证金
1. 成交供应商 应在采购合同 签订 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 ( □ 含税 ☑ 不含税) 金额 5 % 的履约保证金。
2.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
①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 成交供应商的 基本账户 ( 基本账户 / 账户 ) 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 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 ( 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 / 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 采购人 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 采购人 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 六 )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 询价 活动应具备 的 条件
(一)一般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法人资格 ;
2. 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 1 ) 在最近三年内 供应商 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2 ) 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 3 ) 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 4 )供应商 被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责令停业 或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 供应商 ,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 特殊要求: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有 1 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标志标线工程相关类似业绩。【 ① 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 合同中必须清晰体现合同金额,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③ 近 3 年日期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评判标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 、 询价 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 询 价 文件 的时间: 2024 年 4 月 13 日 9:00 时 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17:00 时 ( 北京时间 ) 。
(二) 询价 文件获取 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
注: 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 、提交 报价 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4 年 4 月 17 日 9:30 时 ( 北京时间 ) 。
六 、提交报价文件 方式和 地点:
1. 提交报价文件 方式: 现场递交 / 邮寄报价文件的方式
2. 提交报价文件 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 773 号) 。 询价 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 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
3. 报价文件的组成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 2 )资质证书(如要求);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 4 )报价表;
( 5 ) 其他: 。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 备案 公章,( 1 )( 2 )( 3 )( 5 )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 、 活动流程及 成交规则
(一) 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
( 二 )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
( 三 ) 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 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 四 ) 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 采购人重新招标。
( 五 )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 结束 后 3 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 、 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 1 )符合专业条件的 供应商 或者对 询价 文件作实质响应的 供应商 不足三家的;
(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 3 ) 供应商 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 、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采购 有效期为 询价 时间结束后 60 天。
( 二 )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
( 三 )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 四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五 )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 六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 采购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 · 广安)( https : //gasggzt.cn/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gafzj t .com )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 17790398675
采购 人 异议受理人: 谭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 18090508181
2024 年 4 月 13 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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