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2022年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1204G2208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伦市2022年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已由 海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海发改【2022】57号和海发改函【2022】19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市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海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伦市2022年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海伦市区及相关乡镇;
2.3建设规模:
1、市区(原灯岗)增设电子警察8处;灯岗(包括电子警察)13处;增设违停抓拍42套;热熔型反光标线漆44058平方米;清晰热熔反光漆7822平方米;交通标识牌113套。
2、国省干道及乡村公路设置区间测速51处,固定测速11处。增设配套交通标志(单柱)339块,配套交通标志(双柱)236块;新增安装减速带2320米,新增安装警示桩1734根,安装太阳能警示灯736个;新增信号灯岗(包括电子警察)1处。(具体建设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2022年09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计划总工期9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9210691.30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注:投标单位需将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或电子印章,无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3.4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5社保要求: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2年5月-2022年7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注: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如有失信记录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行贿情况进行查询,查询日期为:2019年08月20日至2022年08月20日,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08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在中标后,经查询在此期间存在行贿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查询)。
3.7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需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24日18时00分至2022年08月3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2年09月16日09时00分。
6.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按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6.3评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西侧与红星西街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海伦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455-5762977
招 标 人:海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
联系人及电话:南警官 0455-576866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1层
联系电话:0451-51056485-804
电子邮件:zhongkezixun@1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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