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分局新盖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交通标志及基础预埋件询价单 |
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 询价单编号:2024-01-16-2 询价日期:2024.01.16 询价部门:二分局物资设备科 联系人:李国昌 电话:0371-55158619 项目联系人电话:白滨崎 19711885581 |
询价综述 | |
1、鉴于询价方(购买方)水电11局二分局雄安新区新盖房分洪道右堤堤防加固和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现场需求,需购买交通标志及基础预埋件,拟此询价单。 2、报价方(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报价,签订合同及办理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询价单上加盖供方公章。 3、购买方将在合格的供应商中以比价的方式确定本次采购标的供货商。 |
物资设备内容 | ||||||
商品名称 | 型号规格及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交通标志及基础预埋件 | 3单悬臂,包括标志板、标杆、预埋件,具体参数详见设计图纸要求 | 套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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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及基础预埋件 | 边长900三角形交通标志立柱式,包括标志板、标杆、预埋件、具体参数详见设计图纸要求 | 套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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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标志及基础预埋件 | 长4m高2m,单悬臂式,包括标志板、标杆、预埋件、具体参数详见设计图纸要求 | 套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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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基础预埋件 | 含预埋螺栓及固定板、具体参数详见设计图纸要求 | 套 | 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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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元) | 人民币大写: RMB: | |||||
其中不含税价款RMB: 增值税RMB: | ||||||
报价须知 | ||||||
1、采购采取的定价方式:物资的报价为送到本项目(河北雄安新区雄县施工范围内)的综合交货单价(包括出厂价、装车费、卸车费、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及增值税等所有税、费)。请提供营业执照(盖章)、开户许可证(盖章)、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三份、业绩合同三份(单份金额不得少于150万元)以及企业资质等资料。 2、物资交货地点:货物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到达本项目指定的施工现场(工程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 3、合同数量为暂估数量,是根据工程图纸和工程业主书面指令要求计算的需用计划量,最终结算数量以买卖双方(如有工程监理、工程业主)共同验收的实际合格量为准。如卖方没有按照货物进场计划供货,致发运货物数量和运抵现场数量超过工程实际需要的数量,则由买方退还给卖方,并以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货物数量不足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则由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具备交货条件,按订单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上月17日到本月16日。买方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可以与卖方协商顺延付款时间。 6、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2009、GB5768.2-2009、GB5768.2-2022》(JTG/T F20-2015)《市政公用工程细部构造做法 17ZZ04》《GB/T799-1988 堤脚螺栓》 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壹万元整)。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账号。 8.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之内,采购方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如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备注:新盖房右堤(一期)项目交通标志及基础预埋件投标保证金。 9、为体现公平、公正报价,格式遵照附表格式,报价在空白处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此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至我方后不能随意修改。 10、所有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JPG或PDF格式于2024年01月23日17点之前上传到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过期不候。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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