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坑村上坑路配套修复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SYZB-2025079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上坑村上坑路配套修复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常平镇上坑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民心微实事项目专项资金及村自筹资金投资,招标人为 东莞市常平镇上坑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上坑村上坑路配套修复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常平镇上坑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主要为新建沥青混凝土约366.48平方米、交通标志杆4套、隔离护栏139米、人行道块料铺设约63.59平方米等,工程总投资约19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90654.43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190654.43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8851.06元,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1694.10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东莞华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单位:东莞市常平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常平镇上坑股份经济联合社监督小组。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上坑村上坑路配套修复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非机动车道部分、隔离带部分、树池部分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并满足设计文件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 年 01 月 23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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