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聚仙台景区防火道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25〕50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东瀚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及镇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清市东瀚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京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东瀚镇陈庄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12.07万元,对现状土路进行水泥硬化,起点位于陈庄村文林,终点位于文林200米山顶,路线全长为2.202公里,路面宽度为5米。沿线新建护栏、排水边沟、混凝土圆管涵。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聚仙台景区防火道及配套设施工程,对现状土路进行水泥硬化,起点位于陈庄村文林,终点位于文林200米山顶,路线全长为2.202公里,路面宽度为5米。沿线新建护栏、排水边沟、混凝土圆管涵。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2473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单位。3、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使用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5、本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6、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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