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77 | |||||||||||||||
| 2、项目名称: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218,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218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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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建设内容:在栾卢高速鸡冠洞下站口与国道241线交叉口处安装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的电子监控设备、县城区域内主要道路施划道路标线、县城主要道路及国省道沿线增加交通标志牌。 (2)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工期:30日历天以内;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以内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本次磋商对供应商要求: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本企业注册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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