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岭街吴弄口段连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丽建招A[2025]071号
1.招标条件
枫岭街吴弄口段连接工程 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丽发改开审〔2025〕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3-331151-04-01-449300,建设资金来自丽水经开区财政国资部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处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484万元,工程概算1194.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066.9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交叉口实施面积约 6300 平方米,新建污水管D1000约 210 米,新建雨水管D300-D1000约 320 米;新建沿桐岭溪污水干管D1000约 820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护栏及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附属设施。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枫岭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标志标牌工程、智能化工程、排水工程、生态提升改造、现状道路挖除、污水工程、电力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给水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920.231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270日历天(其中春节前北三路(吴弄口段)具备通车条件)。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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