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建第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提质增效项目劳务分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交建第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提质增效项目劳务分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交建第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交建第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提质增效项目劳务分包项目。
2.2项目编号:LWCG-ZB-JJ1-2025007。
2.3项目概况:连霍高速洛阳服务区提质增效项目劳务分包项目。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劳务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CQ-3标段 | 路基、路面工程、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换填种植土、场区景观、场区铺装、场区给排水、消防工程、雨水系统、污水系统等工程施工 | 931.60 | 详见招标文件 |
2.5工期为:240天。
2.6建设地点:连霍高速公路K680处洛阳服务区(具体位置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2.7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8安全目标:无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零事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具备以下其中之一):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2)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
3)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且同时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且质量验收合格。(须提供合同、工程量清单、结算发票及发票真伪查询结果截图、质量验收合格相关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6投标人须是已进入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劳务分包单位)供方名录单位。(须提供入库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廉政合同》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3.8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4所列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3.10投标人最近一年的信用评价等级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
四、本项目不接受报名的其他事项(声明事项)
4.1被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黑名单单位或禁止参与投标时限未解除的单位;
4.2与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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