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椿南路道路工程--花溪河北岸~花港路(标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溪东片区香椿南路道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关于花溪东片区香椿南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常发改(2025)1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资金。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委托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香椿南路道路工程--花溪河北岸~花港路(标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琴川街道,道路南起花港路(规划),北至白茆塘南岸,不包括与花港路交叉口
2.1.2建设规模:道路长度约285米,红线宽18-24米,铺设管道管径小于1000mm,新建桥梁1座,道路属于城市支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1320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7月31日,竣工日期: 2026年03月27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大型土石方、道路、管道铺设、桥梁、强弱电、交通标志标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接(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09日 08 时30分至 2025 年07月14日 16时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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