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已由东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东政服投【2025】51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台市新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东台市新街镇
2.1.2 建设规模:府前西路改建长度0.84公里,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约443.8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0 个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 招标范围:本公告共划分成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810002000115001001 | 2025年度东台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新街镇--府前西路) | 府前西路改建长度0.84公里,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3.1.3 业绩要求: /
3.1.4 信誉要求
3.1.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东台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
3.2.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3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岗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2.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5 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担任项目部成员。
本工程招标人£接受R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2.6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8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可选):
R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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