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502MH0099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曹磊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917070873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华尊路(宝康路-华星港)道路新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东起华星港、西至规划宝康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项目东起华星港、西至规划宝康路,长度约 203 米,规划红线宽度为 16 米,建设规模为双向两快两慢车行道。同步实施道路雨污水排水工程,以及相应的道路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 | ||||
工程总投资: | 2920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679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785800.00元人民币(678.58万元) | ||||
施工工期: | 18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 | ||||
投标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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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项目整体/标段预留:仅限中小企业投标,投标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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