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监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清镇市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清镇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清交复【2024】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市、县三级筹措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镇市交通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镇市卫城镇、麦格乡、暗流镇、犁倭镇、新店镇、王庄乡、站街镇、红枫湖镇、流长乡。
2.2项目建设规模:清镇市2025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共计35条村道处置隐患里程74.729公里(总里程79.077公里)。主要实施内容为新增波形护栏42068米,交通标志233套,道口桩436根,警示柱1992根等。
2.3项目总投资:1277. 9171万元;监理费约:38.8325万元。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 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C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按以下顺序引用(排序在前的优先,各层级均以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在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前,上一年度对应的评价即为最新的信用评价。例如,2023年度贵州省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2023年度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尚未公布,此时若从业企业没有2023年贵州省公路工程监理的信用评价,则应引用其2022度在交通运输部的公路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结果。引用时请注意评价结果公布的有效期规定。没有明确有效期的,按部评价规则有效期一年的规定认定,即公布日期的次年同一日为截止日):
①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评价结果;
②没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评价等级,但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时,直接引用该等级;
③没有交通运输部评价等级,但有从业单位注册地交通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时,按其等级引用;
④无上述3种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评价结果视为综合评价结果):
——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
——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
——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
——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关于投标人信用等级偏差的调整:
在评标期间,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招标人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入,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12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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