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321-054448-8
招标编号:HJGS202504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肃马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对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321-054448-8,招标编号:HJGS202504。由于项目监督机制变化,现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一、原监督机构信息为:
监督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电 话:0931-8485119
邮政编码:730030
现变更为:
监督部门: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45号
电 话:0937-2616192
邮政编码:735000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涉及监督机构名称之处均以本次变更为准。
招标人:甘肃肃马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12620000224333349J-20250321-054448-8
招标编号:HJGS2025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筹,招标人为甘肃肃马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路线起点位于肃州区三墩镇碱泉子(肃州区与高台县交界处),与S10张掖至金塔段顺接,终点位于肃北县马鬃山镇盐池,设置枢纽立交与G7京新高速相接。主线推荐方案路线全长约356.838km,全线拟设置桥梁13241m/171座,其中特大桥1296m/1座、大桥6099m/21座、中桥3255m/55座、小桥2591m/94座,涵洞722道;互通立交14座(其中枢纽立交4座,一般互通立交10座),立交连接线11.7km/2条;全线共设置收费站11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4处,养护工区4处,路段监控中心3处。全线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牌和标线工程等安全设施及绿化美化设施。设计行车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m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DZAP | 对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针对公路全线进行地震区划,并对重点工程开展地震安全性专项评价,同时协助业主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复。 |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复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 资质要求
| 资质最低要求 |
DZAP | 1.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被列入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公布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名录》。 3.投标人须满足《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从业单位管理办法》,已在甘肃省地震局报备并经过审查。 |
3.1.2 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DZAP |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
DZAP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项目负责人须为中国地震局地震安评从业公示人员,具备地震学、地震地质学、工程地震学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书编制业绩。 |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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