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五马街道核心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十八家支路(矮凳桥路—黄垟浃河段)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鹿城区五马街道核心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十八家支路(矮凳桥路—黄垟浃河段)市政道路工程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温鹿发改审[2024]1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巨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于鹿城区五马街道江滨单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北起矮凳桥路,南至黄垟浃河,道路红线宽度 18 米,长度约 172 米,用地面积约 3139.91 平方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 30km/h。本工程总投资62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5.46万元。
2.2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给排水、路灯、交通标志标线、电力管道及绿化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3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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