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姜山镇机场路至和益村公路新建工程(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B(2025)-00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鄞州区姜山镇机场路至和益村公路新建工程(二期)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9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和姜山镇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鄞州区姜山镇。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工程东起机场路,西至联东 U 谷鄞工智能制造产业园,路线全长 1.082 公里,工程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20 公里/小时。设计荷载路面为标准轴载 BZZ-100,桥涵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 1/50,路基涵洞、小桥 1/50;环境类别上部结构Ⅰ类、下部结构Ⅳ类。本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0g。路基标准横断面宽度 8 米,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桥梁 4 座,涵洞(圆管涵)7 道,桥涵与路基同宽(横断面布置同路基标准横断面)。桥梁跨径分别为 2×13米、10+13+10米、10+13+10米、18+13米,结构均为简支梁桥。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照明工程和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及各类管线、绿化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设1个监理标段,监理服务期:36个月,其中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管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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